省人民医院设立“中医发展奖” 鼓励医务人员支持中医

2025-07-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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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卫生资源,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为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甘肃省人民医院积极响应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有关决定,长期关注和实践祖国传统医学,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形成了一批优势病种,涌现出一批名老中医。2010年9月甘肃省人民医院获首批“甘肃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称号,并于2010年12月初步通过“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选。
    为了继续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关注和支持中医药工作,促进医院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甘肃省人民医院设立“中医发展奖”,决定对在积极开展、参与和支持中医药工作并作出突出成绩的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对个人的表彰奖励包括了6项具体条件:一是积极学习中医药知识和参加各类中医学习活动(包括主讲或参加各类中医药讲座);二是在临床工作中能开展基本的中医类诊疗或邀请中医医师参与诊疗,或能开展基本的中医护理工作;三是医师中药使用量占药品使用总量的金额比例;四是积极开展中医药研究工作并做出突出成就;五是出版中医药学术专著;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中医药学术论文或科普文章;或获得市级以上中医药科研成果奖励等;六是近两年来工作无违纪违规事件和投诉行为发生。对科室的表彰奖励包括了8项具体条件:一是西医科室邀请中医会诊人次;二是西医科室邀请中医查房人次;三是西医科室患者到中医科室做康复治疗人次;四是开展中医护理的项目及人次;五是科室中药使用量(金额)占药品使用总量(金额)比例;六是出版中医药学术专著;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中医药学术论文或科普文章;或获得市级以上中医药科研成果奖励等;七是科室组织的其他中西学习活动;八是近两年来工作无违纪违规事件和投诉行为发生。
    目前“中医发展奖”第一次评选工作正在进行中。